投标标书 招标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只有公平、公开才能吸引真正感兴趣、有竞争力的投标厂商竞争,通过竞争达到采购目的,才能真正维护使用单位利益、维护国家利益。
作为招标机构编制、审定标书,审定标书中是否含歧视性条款是最重要的工作。作为政府招标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在管理监督招标工作,其中最重要的任务也审查招标文件中是否存有歧视性条款。这是保证招标是否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按招标的范围可分为国际招标书和国内的招标书。
国际招标书要求两种版本,按国际惯例以英文版本为准,考虑到我国企业的外文水平,标书中常常特别说明,当中英文版本产生差异时以中文为准。按招标的标的物划分,又可分为三大类;货物、工程、服务,根据具体标的物的不同还可以进一步细分,每一种具体工程的标书内容差异非常大。
货物标书也一样,简单货物如粮食、石油;复杂的货物如机床、计算机网络。标书的差异也非常大。标书是由发标单位编制或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向投标者提供对该工程的主要技术、质量、工期等要求的文件。
标书是招标工作时采购当事人都要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应且可执行的投标行为标准文件。它的逻辑性要强,不能前后矛盾,模棱两可;用语要精炼、简短。标书也是投标商投标编制投标书的依据,投标商必须对标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被判定为无效标(按废弃标处理)。标书同样也是评标最重要的依据。标书一般有至少一个正本,两个或多个副本。